3月30日,广东珠海市环境宜居委员首次对外公布7个行政区和经济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指数”,珠海也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发布“生态环境指数”的城市。
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绿色化”概念,并将其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列。绿色化,业已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任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推出生态环境指数,正是珠海践行绿色化发展的一个创举。珠海计划2016年初步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除了公布生态环境指数,珠海还将建立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倒逼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
公众投诉纳入 划分四个等级
生态环境指数”由环境空气指数、水环境指数、公众投诉指数3类内容构成,其中环境空气指数所占权重值为50%,水环境指数所占20%,公众投诉指数所占30%。具体而言,用于计算“生态环境指数”的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PM2.5浓度均值、PM10浓度均值、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和每周内环境投诉案件数等六项指标。
根据每周“生态环境”的测算结果,对各个区(经济功能区)按照“绿、蓝、橙、红”进行四色预警,划分具体等级。其中,得分在10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绿色,表明生态环境状况优秀;得分在85分至100分之间的(含85分),评定为蓝色,表明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得分在70分至85分之间的(含70分),评定为橙色,表明生态环境状况基本平稳;得分在70分以下的,评定为红色,表明生态环境状况需要预警提示。
意义:注重政民互动 引导“绿色转型”
制定该指数的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团队带头人张玉环认为,生态环境指数反映了某个地区一周时间内生态文明和环境宜居建设实际情况的综合性评价数值,数据的公布能进一步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倒逼地方政府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提供有力的支撑。
未来:将继续增加监测内容
据悉,“生态环境指数”希望满足全面客观反映生态环境状况、快速发布,以及老百姓便捷获取和易看易懂等条件。今后将逐步加入声环境、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气象安全等指标。
珠海市环居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定期发布“生态环境指数”测评结果,建立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是珠海的一种制度创新。测评结果的发布,既有助于市民了解当地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有助于政府及时发现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及时预警。
(综合南方日报、广州日报整理)